有一個行為堪稱“災難之源”
是釀成各種事故的主要原因
這種行為就是
超速行駛
但關於超速,你瞭解多少呢?
01 限速標志
↓最高限速標志↓
該標志至前方解除限制速度標志或另一塊不同限速值的限制速度標志的路段內,機動車行駛速度不準超過標志所示數值。
↓最低限速標志↓
表示機動車駛入前方道路的最低速度限制。
↓解除限制速度↓
表示限制速度路段結束,比如上方圖片即表示限制速度為40km/h的路段結束。
↓區域限速和解除限速標志標志↓
區域限制速度
區域限制速度解除
↓建議速度標志↓
用以提醒車輛駕駛人以建議的速度行駛。
它通常與各種警告標志聯合使用或增加輔助標志。
比如這樣:
彎道建議速度
匝道建議速度
02 沒有限速標示的地方怎麼辦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裡,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裡。
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裡,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裡,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裡。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裡;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裡,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裡。
城市道路和公路:
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裡,公路為每小時40公裡;
同方向隻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裡,公路為每小時70公裡。
特殊路段或情景:
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裡,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裡:
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
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03 超速危害
易追尾
車速越快,制動所需的距離就越長。當前車遇到緊急情況剎車時,同車道後車如超速行駛,極易發生追尾事故。
易翻車
車速如果過快,轉彎時離心力會增加,遇到情況急打方向盤,車輛容易發生側滑,嚴重時會導致翻車。
影響判斷
速度越快,反應時間越短,視野越小。
後果嚴重
車速越快,碰撞能量越大。
04 超速的處罰
一次記12分
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100%以上的。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一次記9分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一次記6分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一次記3分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一次記1分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到20%的。
欲速則不達
千萬不要超速行駛哦!